2025年广东江门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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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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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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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可报销400元、300元(不计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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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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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报销比例分别为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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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报销6万元(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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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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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为60%,一级医院为65%,且不设置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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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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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为60%,一级医院为65%,且不设置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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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年龄阶段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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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为55%,一级医院为60%,且不设置起付标准。
建议:
-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个人缴费档次、选择的医疗机构等级以及是否属于特定人群(如老年人、学生、儿童等)而有所不同。建议参保居民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信息,以确保准确了解自己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