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的医保政策涵盖了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病和生育津贴等多个方面,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1. 普通门诊待遇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保基金支付50%。

  • 市内、外医院 :办理转诊手续的医保基金支付4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医保基金支付20%。

  • 超过1000元部分 :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1. 住院待遇
  •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1000元,支付比例65%。

  •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75%。

  • 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300元,支付比例85%。

  • 未按规定转诊 :由个人先行自付20%后再按规定的比例报销。

  1. 门诊特殊病
  • 职工医保 :在职人员97%,退休人员98.5%,建国前老工人99.1%。

  • 居民医保 :社区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

  1. 生育津贴
  • 顺产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8500÷30×128 = 36266.67元。
  1. 门诊统筹
  • 在职人员 :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2000元,基金支付比例在50%-60%之间。

  • 退休人员 :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2000元,基金支付比例在60%-70%之间。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妥善保管医疗单据,以便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