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厦门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1. 普通门诊
  • 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1. 门诊慢性病
  • 甲类门诊慢性病: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65%,年封顶线1500元(部分病种为4000元)。

  • 乙类门诊慢性病: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70%(组织或器官移植、尿毒症透析治疗、血友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5%),按病种不同年封顶线分别为0.5万元、1万元、5万元、15万元。

  1. 住院待遇
  •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73%。

  • 起付线:13000元。

  • 大病保险待遇:

  •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3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补偿;

  • 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补偿;

  • 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补偿;

  • 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

  1. 医疗救助对象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年度封顶线。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旨在保障厦门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医保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