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离休干部、老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如何处理? 答:遵照国务院《决定》精神,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为进一步作好离休干部的医药 实行基本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离休干部、老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如何处理? 答:遵照国务院《决定》精神,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为进一步作好离休干部的医药 实行基本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离休干部、老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如何处理? 答:遵照国务院《决定》精神,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为进一步作好离休干部的医药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离休干部、老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如何处理?
答:遵照国务院《决定》精神,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后,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为进一步作好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管理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政策,我市遵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北京市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和逐步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确保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