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和外地社保 不存在冲突 。具体来说: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 政策解释
  • 城镇居民医保和社保不冲突。一个人只能享受一种社会保险待遇。如果你原来购买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现在有工作单位了,可以申请暂停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单位统一参保缴纳社保即可。
  1. 实际操作
  • 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和外地社保中的医疗保险确实存在冲突,主要体现在参保资格和报销待遇上。一个人不能同时参加新农合和职工医保,以避免重复参保和享受双重待遇。

  • 如果在家乡已经参加了新农合,在外地工作后参加了职工社保,原则上在家乡是不用再交新农合的,因为职工社保中已经包含了医疗保险。如果重复缴纳,需要报销时不能报两份。

  1. 建议
  • 建议在参加社保时,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避免重复参保。如果已经参加了新农合,可以在工作单位统一参保缴纳社保,以享受更全面的社会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