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后,居民医保的交费方式如下:
-
在现户口所在地缴纳 :居民医保可以随着户口迁移,在现户口所在地进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
通过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征缴。
-
办理医保续缴手续 :
-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前往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
-
交验转接证明及上述证件,申请办理社保(包括医保)续缴手续。
- 异地转移 :
-
如果是在职员工,可由单位继续缴纳医保。
-
如果是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继续到社保中心自行缴纳。
- 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
携带相关材料至新居住地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异地转移。
-
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建议:
-
提前咨询 :在办理医保交费手续前,建议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
保留相关证件 :确保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重要证件,以便顺利办理医保续缴和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