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就医地、医疗机构级别、是否办理异地备案、是否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费用等。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报销比例
  • 省内就医 :职工和居民省内就医无异地,不降比例。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 :不降比例。

  • 跨省异地转诊、异地急诊抢救 :参保居民下调5个百分点。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未备案自行跨省外出就医人员 :住院下调15个百分点。

  1. 起付标准
  • 三级医院 :600元(第一次住院),3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 二级医院 :300元(第一次住院),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 一级及以下医院 :100元(第一次住院),1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1. 支付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院 :90%。

  • 二级医院 :75%(第一次住院),25%(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 三级医院 :60%(第一次住院),40%(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 自治区及省直三级医院 :55%(第一次住院),45%(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1. 最高支付限额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38218元。
  1. 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报销比例为60%,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二次报销 :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综合以上信息,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金额具体计算如下:

  • 住院报销

  • 三级医院 :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第一次住院),75%(第二次及以上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38218元。

  • 二级医院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5%(第一次住院),25%(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 一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 门诊报销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 二次报销 :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建议参保居民在异地就医前,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和具体报销比例,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