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领着薪酬,但名字同时又出现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名单上。在日常稽核时,这样的蹊跷事引起了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注意。经介入调查,王某、沈某、杨某3人涉嫌骗取失业保险金,被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名当事人系宁波某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并中止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他们“解合同不解关系”,继续在该公司就职,领取公司发放的工资报酬。此后,3人隐瞒未实际失业的事实,申请并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截至被查之日,3人共领取失业保险金1.84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奉化区人社局通过扩大稽核面,广角式排查疑点数据。该局聚焦服装等老龄化趋势相对明显行业、同时段失业人数较多企业、临近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等骗取失业保险金行为多发易发领域,分时段组织专项稽核,对发现的疑点数据,严格书面审查和“点对点”实地走访检查,严守基金监管防线。针对稽核发现的疑点数据,坚持“一个不放过”的原则,一方面与税务部门开展常态化数据交互,通过比对个税申报记录,初筛疑点数据;另一方面,联动劳动监察部门,靶向核查稽核过程中发现的疑点企业和个人,有效形成工作闭环。
(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