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下发了《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意味着山西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正式启动。

《方案》明确了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提出了省级统筹实施的工作内容和相关保障措施,规定从2021年年底启动统收统支的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2022年逐步配套规范完善相关政策,2023年全面实施。

失业保险基金实施省级统筹后,在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实现全省规范和统一,将进一步均衡省内基金负担,提高基金互助共济能力,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