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25年宜春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1. 缴费基数上下限
- 下限:3659元/月(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 上限:18294元/月(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2. 适用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各险种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 医疗保险:单位6.8%,个人2%
-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 工伤保险:单位0.2%-1.9%(按行业风险等级浮动),个人不缴纳
-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纳

示例计算:
若某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介于上下限之间),则: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5000×16%=800元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5000×8%=400元

说明: 以上数据基于2024年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98元/月计算得出。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3659元至18294元间自主选择,缴费比例20%。

建议:
如需办理具体业务,可登录“江西人社网上服务平台”或咨询宜春市社保中心(电话:0795-12333)。

注:社保政策可能动态调整,请以经办机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