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乌兰察布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有所调整。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1. 住院起付线标准
  • 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

  • 市内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 市外区内医疗机构:2000元

  • 区外医疗机构:2500元

  1. 住院分段支付标准
  • 三级医院:

  • 3万元以下:65%

  • 3-7万元:70%

  • 7-20万元:75%

  • 20万元以上:80%

  • 二级及以下医院:

  • 3万元以下:75%

  • 3-7万元:80%

  • 7-20万元:85%

  • 20万元以上:90%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

  • 3万元以下:85%

  • 3-7万元:90%

  • 7-20万元:95%

  • 20万元以上:100%

  1. 乙类药品支付标准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其费用的8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
  1. 特殊检查、特殊材料支付标准
  • 特殊检查以及进口、合资医用特殊材料(植入物),其费用的5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

  • 国产医用特殊材料(植入物),其费用的7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居民和职工的医保待遇。建议关注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