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政府的政策太好了,没想到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领取了生育津贴,这笔钱帮我缓解了失业后的经济压力!”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失业人员李女士说。

齐齐哈尔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在为李女士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及时为她代缴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使其具备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李女士在领金期间刚好生产,在医疗保险部门领取生育医疗费1500元的基础上,还领取了生育津贴。

齐齐哈尔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动对接市医疗保险部门,在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0.5%的生育保险费。失业人员本人不缴纳任何费用,也无须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享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待遇。除此之外,失业保险基金每个月还为失业人员代缴医保个人帐户款项,失业人员可用于划卡买药。自去年7月至今,该市已为17520人次失业人员累计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350.77万元,代缴生育保险费55.27万元。

(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