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1

西安市关于调整工伤认定管辖分工的通知

尚未取得工伤认定权限的其它开发区内的工伤认定,仍由用人单位注册登记住所地或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所在地所属的原行政区域的区、县人社局负责。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